委员会有权制定些具体的西安创意活动策划管理行政法规和政策,委员会通常以管理全国性广告为主代理商。要工作,对严重的广告违法问题,也会直接处理广告主和广告代理商。
除了贸易委员会,也会授权其他政府部门对一些几体的广告行为进行监管。例如,通信委员会基于政府投权对广场,电视进行管理。强调电视、广播广告必须真实。
此外食品药品管理局、邮政总局,农业部,消费者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利局以及图书馆等均根据相应的政府授权和行政法规协助联邦贸易委员会对违法广告进行查处。
最早的广告法案可以追溯到1911年通过的.目前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规则比较分散,在多种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中均有体现。就总体而言,广告管理法规又呈现出以下特点。
首先,法律致力于保护广告商和消费者的共同权利。根据法修正案》, 广告也被认为是一种自由的言论,因此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在商业言论原则》中则规定,对于虚假或误导性的广告,政府是可以进行管理的。正是在上述两个原则的协调和平衡中,西安创意活动策划得以良性发展:一方面,广告商发布广告的权利得到了保障;另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也得到了限度的保护。
其次,在对西安创意活动策划的具体执法中,十分注重刚柔并济,即既有严厉的处罚,又有柔性的处理。这使得广告执法体系更为完善,对于实际案件中不同性质和不同情况的问题,执法者能够做出公平而灵活的处理,这就既保持了法律的威慑力,又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使得广告执法体系深人人心。